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pg电子游戏

欢迎访问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pg电子游戏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年度本部门财政预算
索引号: 12341800734969419u/202502-00001 组配分类: 年度本部门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06 17:23
废止日期: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06 17:23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表

10.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2025年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截至202412月,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职人员45人,其中:在编23人、聘用22人等。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1.00亿元,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14.50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50亿元,计划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5.70亿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控制在90%左右。

(二)重点工作

1.“稳”中求进,持续扩大缴存覆盖面

一是聚焦“非公企业”群体。将突破点对准规模以上企业和纳税百强企业,深化“公积金信用贷”利企政策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公积金信用评价体系,助力守信企业更易融资,引导更多非公企业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让依法缴存企业得到实惠和便利。二是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通过持续开展“五进”服务基层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聚焦“信访维权”群体。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理程序,增强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2.“用”字为先,持续丰富惠民政策库

一是落实部署。贯彻落实“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要求,积极探索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主动融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落实池州安庆“一江两岸·拥江发展”部署要求,为吸引各类人才来池安居提供强有力的住房保障。二是因城施策。围绕房地产市场态势、业务发展、资金状况和瓶颈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丰富政策储备,适时优化使用政策,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3.“数”字创优,持续提升服务便民度

一是深化“智慧公积金”场景应用。构建以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皖事通app、银行“就近办”服务网点为服务载体的立体式、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就近办、周末办、方便办”的便捷高效服务机制,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保障体系。二是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好办易办。丰富线上服务功能,力争将更多公积金业务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和更多服务事项智能审批,扩大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划转”和“随心取”银行覆盖面。三是推进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迁入“政务云”。确保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云迁移和系统切换,继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提升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4.“严”字当头,坚决筑牢资金安全线

一是落实好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要求,加强公积金基础数据治理,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为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二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进一步加强全链条监管,多维度动态监测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提高资金风险防控的精准性。三是加强贷款逾期管理,通过贷款逾期分类催收等措施,加大催收处置力度,严控贷款逾期率水平。加强骗提的联防联控,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四是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推进发展的有利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5.党建引领,持续夯实自身建设

一是构建“党建业务”格局。深化党建引领,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四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紧密结合公积金管理与服务职能,以“圆梦·安居”党建品牌带动业务提质增效,推进党建业务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筑牢队伍发展根基。始终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纵深推进“清廉公积金”模范机关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以高质量的机关党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895.0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895.0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00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63.05万元,增长7.58%增长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在编、退休人员增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895.0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63.05万元,增长7.58%增长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在编、退休人员增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22.94万元,占58.4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项目支出372.06万元,占41.57%,主要用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公积金政策宣传、公积金网络安全服务、文明创建双拥帮扶、信息化建设等支出,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95.0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5.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95.0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06万元,占4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8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10.65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413.71万元,占46.23%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00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63.05万元,增长7.58%增长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在编、退休人员增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06万元,占4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8万元,占11.01%;卫生健康支出10.65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413.71万元,占46.2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度预算372.0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315.35万元,增加56.71万元,增长17.98%,主要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41.3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37.77万元,增加3.54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基础绩效奖、退休公用经费、独生子女费等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38.18万元,比2024年财政预算38.08万元,增加0.10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新入编 1 人,在职职工工资略有上涨,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9.09万元,比2024年财政预算19.04万元,增加了0.05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新入编 1 人,在职职工工资略有上涨,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支出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0.65万元,比2024年财政预算10.57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新入编 1 人,在职职工工资略有上涨,医疗缴费预算支出基本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35.57万元,比2024年财政预算3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新入编 1 人,在职职工工资略有上涨,住房公积金缴费预算支出基本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5年预算25.53万元,2024年度24.62万元,增加0.91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入编 1 人,在职职工工资略有上涨,提租补贴缴费预算支出基本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5年预算352.61万元,比2024351.11万元,增加1.50万元,增长0.43%增加主要原因在编职工工资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24万元,公用经费103.70万元。

(一)人员经费41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3.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372.06万元,比2024年预算315.35万元,增加56.71万元,增长17.98%,增长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79.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92.68%,增加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9.0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中心2025年预算共安排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个共计372.06万元(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305.56万元,信息化建设66.50万元;),比2024年项目预算增加56.71万元,增长17.9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与承办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新增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二是事业发展类建设项目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三是管理服务用品采购、印制宣传品、审计诉讼、出差租车等费用增加

1、信息化建设项目66.50万元

⑴项目名称:池州住房公积金“一件事”和长三角服务事项对接项目

⑵项目概述:一是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缴存人在办理业务时无需开具证明,无需往返两地,无需担心证明过期,大大方便了职工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二是实现中心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对接,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均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切实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长三角异地办理提取公积金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三是与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四是实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等跨部门业务一次性办理。

⑶实施主体。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⑷起止时间。202501-202512

⑸项目内容。

  ①“亮码可办”对接服务。根据关于征求《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张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②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接服务。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落实《2024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函和《关于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心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对接,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均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切实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长三角异地办理提取公积金需求。

③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按月提取签约接口对接服务。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落实《2024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函和《关于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心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对接,对中心核心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实现缴存人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可以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④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变更,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审核后,平台向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推送单位变更信息,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业务对企业信息变更、相关查询等功能进行适应性的改造,内容包括数据校验(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更新数据、异常处理、回传结果,实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变更登记。用户在平台申请企业变更业务,平台需要调用查询接口,取号后调用申报登记接口。

⑤“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对接服务。根据《安徽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60 号 )和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征求《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实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等跨部门业务一次性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到相关平台,完成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的技术对接服务。需要开发的接口包括查询购房信息接口缴存地校验、人员信息接口、缴存地返回贷款银行、额度信息接口、缴存地接收贷款基础信息接口、缴存地核验银行卡信息接口、缴存地接收全部信息接口、缴存地返回贷款受理信息接口、缴存地回传业务进度接口。

⑹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66.50万元,其中:池州住房公积金“一件事”和长三角服务事项对接项目建设费用63.00万元,工程监理、价款结算审核、财务决算三项费用3.50万元

⑺绩效目标。完成“亮码可办”对接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接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按月提取签约接口对接服务、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对接服务。

2、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运行专项项目共计305.56万元(含四县区管理部)。

项目名称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经相关部门同意,本中心聘用人员、见习生、及县区管理部保安人员共计24人,全年需要支付劳务费用;为应对法律咨询、审查相关业务,安排法律审查工作顾问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短信通知、公积金贷款还款提醒短信通知、12329热线等业务,安排业务短信平台运行费;设备维修、网络专线维护费;住房公积金开户表、汇(补)缴书、委托划转协议书、贷款申请表、贷款通知单等印刷费;文明创建双拥帮扶支出;为扩大群众对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知晓度的宣传等费用。

2)立项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国发〔200212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池州市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相关方案》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安排的关心、关爱、慰问等活动文件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制定”。

3)实施主体。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51月—202512

5)项目内容

①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289.56万元。

②网络安全办公设备购置费16.0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305.56万元。

7)绩效目标。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便于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管;保障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通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完整,防范贷款风险。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改善办公环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更好地完成年度日常工作任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商品货物和服务。2024年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2025年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对接服务建设项目:

一是贯彻落实政策规定的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落实《2024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函、《关于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60 号 )等文件相关政策。二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协作”工作的要求。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落实《2024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函和《关于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长三角异地办理提取公积金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三是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网上办事,便捷又安全,让群众少跑路,持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四是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张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缴存人在办理业务时无需开具证明,无需往返两地,无需担心证明过期,大大方便了职工,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 文件下载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