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答:本办法所指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新业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2.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业务的途径有哪些?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皖事通、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服务渠道或线下市本级、东至、石台、青阳、九华山等五个服务网点综合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和转移业务。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同时设立几个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答:同一时间段内,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开设一个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时需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正常连续缴存3个月的养老保险凭证、银行借记卡(仅限公积金中心缴存结算的委托银行),并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填写《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以明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代扣代缴等双方权利、义务。
5.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怎么确定?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24年度我市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为188-5816元。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在每月约定扣款日前将资金存入约定的银行借记卡中,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连续代扣代缴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7.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自主决定申请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灵活就业人员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情形提取。
8.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①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②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③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认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金额和月还款能力时,按照贷款申请前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月平均缴存额,以两倍的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换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⑤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后,须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以贷款还款银行卡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代扣银行卡,且在放款当月调整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应不低于其贷款月还款额;当月还款额高于或低于本市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时,应按上下限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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