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pg电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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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7 21:36
废止日期:
【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7 21:36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情形?新市民、青年人提取额度是多少?

1、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普通租房提取,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或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当年度不可叠加办理。

2、租房每户家庭年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0元,多子女家庭年提取金额上限为27000元。

3、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年龄在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二、我市优化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规定?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人才安居方面的作用,集聚人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原支持政策基础上,优化了贷款申请条件,取消我市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需满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三、我市退役军人有哪些新的公积金支持政策?

1、退役军人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可贷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最高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2、我市未就业的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四、组合贷款还款提取规定有何调整?

为有效缓解职工家庭还贷资金压力,节省还商贷利息支出。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无逾期的情况下,可自主选择公积金组合贷款偿还方式,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结清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部分,不再受优先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五、《池州市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实施办法》延续实施吗?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受益人群,持续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商业贷款还款压力,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到期后延续实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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