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pg电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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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28 10:22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28 10:22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缴存基数调整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相关规定。

 二、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度(自然年度202311日至202312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相关规定核定。

除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号令)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之外,上年度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医疗包干费、误餐补贴(餐费补助)、工会补贴等也不得纳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

三、缴存基数调整标准?

1.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多少?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度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920元,据此核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231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76元。

2.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是多少?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公布的池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规定,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4元。执行期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规定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五、2024年度基数调整申报有何要求?

1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202471日至831日。各单位基数调整应采用网上办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申报。

2、各单位对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3、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至20246月份的,须在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后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4、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缴存单位应向职工本人履行告知,接受职工监督,依法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因少缴、逾期缴存等原因确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须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办理,未经中心审批的补缴、多缴款项将退回处理。

6、缴存单位经办人应对本单位信息和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认真核对,对错误信息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各窗口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市公积金服务大厅:3220102

东至县管理部:3271850  石台县管理部:6028768

青阳县管理部:5025169   九华山管理部:28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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