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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23 发布日期: 2021-09-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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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9-23 09:16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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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
    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池编〔2003〕21号)等文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2012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费预算形式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人员和业务经费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管理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稽核科、信息技术科、资金管理科、房改业务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东至县管理部、石台县管理部、青阳县管理部和九华山风景区管理部。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和所属各县区管理部决算,与预算比较,未增加决算单位。
    纳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所列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91.1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为746.12万元,财政拨入奖励经费150.44万元,上年结余10.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4.09万元)、与2019年当年收入882.83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23万元,增加2.74%;支出总计991.1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824.64万元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6.51万元)与2019年支出798.74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5.90万元,增加3.24%。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安排1个发展类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建设项目预算支出122万元;2019年安排2个发展类项目,其中:“互联网 政务服务”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预算支出87万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项目预算支出98万元。相比较发展类项目减少1个,预算支出减少63万元。二是2020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金收入上涨75.35万元,支出相应增加。三是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上涨,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四是2019年12月份新增1名在编军转干部,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0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0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8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53万元,占59.73%;项目支出332.11万元,占40.2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1.1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为746.12万元,财政拨入奖励经费150.44万元,上年结余10.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4.09万元)、与2019年当年收入882.83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2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84.09万元),增加2.74%;支出总计991.1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824.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6.51万元),与2019年当年支出798.74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5.90万元,增加3.24%。增减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安排1个发展类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建设项目预算支出122万元;2019年安排2个发展类项目,其中:“互联网 政务服务”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预算支出87万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项目预算支出98万元。相比较发展类项目预算支出减少63万元。二是2020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金收入上涨75.35万元,支出相应增加。三是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上涨,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四是2019年12月份新增1名在编军转干部,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7.0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3万元,增加2.74%。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金收入增加75.35万元。二是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增加。三是2019年12月份新增1名在编军转干部,工资及“五险一金”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0万元,增长3.24%。增减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安排1个发展类项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建设项目当年实际支出60.17万元;2019年安排2个发展类项目,其中:“互联网 政务服务”及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当年实际支出84.52万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项目当年实际支出68.60万元。相比较发展类项目实际支出减少92.95万元。二是2020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金支出增加75.35万元。三是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上涨,支出相应增加。四是2019年12月份新增1名在编军转干部,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21万元,占37.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5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19.85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44.14万元,占5.35%。城乡社区支出408.39万元,占49.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07.06万元,支出决算为82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建设项目未完全验收,剩余50%工程款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492.53万元,占59.73%;项目支出332.11万元,占40.2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8.63万元,支出决算为30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等奖金收入增加75.35万元。二是2020年在岗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增加。三是2019年12月份新增1名在编军转干部,工资及“五险一金”收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05 万元,支出决算为4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85 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一般行政(类)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8.39万元,支出决算为4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153.49万元、奖金支出168.94万元、伙食补助8.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5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3.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07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支出3.29万元、退休费支出1.06万元。公用经费2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1.52万元、手续费支出0.07万元、水费支出0.15万元、电费支出1.05万元、邮电费支出0.72万元、租赁费支出0.84万元、差旅费支出3.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32万元、培训费支出0.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9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6万元,比2019年77.10万元增加4.76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用品物价有所上涨,办公场所维修费用增加,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活动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和《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皖财绩〔2020〕923号)文件精神,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池州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绩效办)委托,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2020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为了贯彻《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皖财绩〔2020〕92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对2020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2016年6月住建部发布《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要求必须贯彻《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宜遵循<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进行安全规划设计。经测评,符合池州公积金要求的资源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应急响应管理的安全运行支撑平台。系统达到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保护能力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交易安全,实现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的防护,保证了系统稳定健康的运行。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2020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及评分标准,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根据池州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打分(s)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评价等次。2020年池州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绩效评价整体得分97分,评价等级“优秀”。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主要存在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应急预案欠缺和运行维护的可持续及运维机构的设置欠缺等两方面的问题。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应急预案相应机制。2、建立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运行维护可持续机制和设置运行维护机构。
    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我中心已整改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等级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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