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广大缴存职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按月委托划转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签订按月委托划转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和商业银行还贷额度,每月自动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到约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无需再主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目前,已与公积金中心签定合作协议,完成功能开发,提供此项服务的商业银行包括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加强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合作,继续扩大该项业务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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