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升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我中心将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专项清理工作,专项清理工作在集中清理期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即长期无缴存、无提取记录,封存时间超过24个月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该类账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超过24个月未发生过缴存提取业务;
2.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无担保、无冻结等限制提取情形;
3.个人账户有余额且处于封存状态。
二、集中清理期限和范围
集中清理期限为即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集中清理对象为截至2024年8月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
三、清理方式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满6个月的,应及时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二)已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及时办理离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办理渠道: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提取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符合简化程序的可参照《关于简化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事宜的通知》(池房金委[2021]2号文件)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简化手续。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四)缴存职工存在一人多户的情况。缴存人可线上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办理封存账户余额转入个人正常账户;线下可在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进行咨询或协助办理。
(五)缴存职工基础信息不完善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联系单位经办人进行修改。缴存单位已不存在的,可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提供原单位工作关系、社保缴存等相关证明到线下窗口由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进行业务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个人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对符合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应积极联系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二)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及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手续。
(三)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且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本人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特此通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1.咨询热线:0566-12329。
2.网上办理:可通过“皖事通-公积金查询及提取-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公积金提取或销户业务。
3.各服务网点窗口办理地址:
市综合服务大厅:东湖路与清风路交叉口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566-12345。
东至县管理部: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66-3271850。
青阳县管理部: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66-5025169。
石台县管理部:石台县金钱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66-6028768。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部:九华山风景区金融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566-28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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