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陈***
|
来信时间:2025-01-08 10:50
|
受理状态:已办结
|
问题类别:
咨询|
浏览:
774
领导你好,本人来信咨询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问题。
本人原于合肥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封存状态),离职后现于池州工作,就业单位开新公积金账户,原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至池州市账户?线上可以办理吗?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满足哪些信息?望解答!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pg电子游戏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为您解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85)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待您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稳定缴存满半年后,可自行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如您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电话0566-3220093详细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