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在部门信箱留言:建议上线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相关问题。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业务科核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我中心15项提取类政务服务事项之一,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至线下办事窗口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网厅、皖事通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该业务。据了解,您家庭在本市内有自住房,因此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
11月14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在电话里向您进行了详细解释,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业务咨询,可与经办人徐亦奇联系,联系电话3220297。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